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16-10-06   浏览次数:952

上海工商外国语学院

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围绕学院创建一流示范性高职院校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师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共抓教师队伍中的灵魂工程建设

1、教师的思想状况是一所学校教师队伍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是一所学校的灵魂。敬岗爱业、忠诚教育事业;自强不息,不断创新;求真务实,治学严谨;言传身教,教书育人,是我国历史上形成的良好的师德传统,也是指导我院创建一流师范性高职院校的重要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2、高职院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适用型中、高级人才。教师在培育人才的过程中起着基础和主导作用。教师真正具备坚定的马列主义信仰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年,具有社会主义道德和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创造性的思维方式,才能教育培养出新一代具有高素质的社会注意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3、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需要大批高素质、既懂技术又懂操作的应用型人才。高职院校要完成培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任务,就要有一支具备良好学风和团结合作精神的德才兼备的师资队伍。

二、明确要求,创建与一流示范性高职院校相适应的师德规范

师德是指教师从事教育职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道德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是教师素质的核心部分。教师要对学生传授先进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知识,自身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精神。教师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教师必须具有比常人更高的行为规范标准。教师应执行以下基本职业道德规范:

1、忠诚教育事业,履行教师职责

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敬岗爱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努力将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内化为自身的道德行为并对学生施以教育。

2、坚持正确导向,锐意改革创新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自觉抵制和反对不利于人才培养和科学发展的错误倾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在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实践中,进行创造性的研究,积极推进教学科研工作的改革创新。

3、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

要集中精神、兢兢业业搞好教学和科学研究,努力承担和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和科研攻关,注意总结经验和把握规律,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和优化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质量。

4、遵守教育法规,倡导优良学风。

在教学、科研及实践活动中,既要勇于大胆创新,又要严谨求实,精益求精,力戒浮躁和急功近利。在授课、批阅作业、复习考试、阅卷等教学环节上,不可马虎敷衍、降低标准,更不允许出现舞弊行为。

5、关心爱护学生,自觉教书育人

对学生要言传身教、以身立教,用先进的思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去陶冶和教育学生。要把关心爱护和严格要求统一起来,注意通过多种手段,从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帮助学生提高全面素质。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关心学生的生活,注意学生的心理变化,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三、强调建设,探求切合实际的师德建设途径和方法

1、坚持不懈地开展师德学习活动

学院要组织教育认真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高校促进法》中对教师的基本要求,掌握学校关于教师方面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2、注意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开展科学管理奖、教学贡献奖、优秀班主任奖、科研成果奖、优质服务奖、先进教育工作者等奖项的评比活动,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师德典型。学院每年教师节举行一次先进表彰大会,对上述奖项的获得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在晋升职称、岗位聘任等方面予以相应的体现。

3、师德建设要落实到学校内部管理的政策导向中,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对出现以下情况的教师不得不晋升高一级职称和提高评聘登记,情节严重者要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在教学科研中公开散布违反宪法、教师法有关规定言论的;在教学和科研中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学院教书育人有关规定,出现有失教师身份的言行,并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解聘相应的教师职务,调离教师岗位。

4、关注教师的利益需求,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同解决教师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师德建设工作一定要从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实际出发,时刻把教师的需要和冷暖放在心上,要关心、理解、体贴教师,要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将思想道德建设寓于多做实事、好事的实际工作中,增强师德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结合各部门自身实际,制定有效的落实措施,不断推进我院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推进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为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本意见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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