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服务——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险(平安好福利)理赔说明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23-09-01   浏览次数:17

门诊理赔需要的材料

1.门诊理赔申请书

2.门诊医疗费用收据

3.门诊病历复印件

(病历日期与收据日期应相匹配按日期顺序复印在A4纸上)

为了您能尽快获得理赔金,请按要求填写理赔申请表,并详尽提供所需的资料。

  

门诊理赔申请书所含内容必填项

1.员工姓名

2.身份证号

3.所在公司

4.保单号

5.联系手机

6.诊治日期、费用

 

门诊理赔单据装订说明

1.门诊收据按日期顺序排列,用订书针固定于A4纸左边装订线,每页2张收据;

2.所有资料排列整齐并用订书针固定;

3.装订秩序:  门诊理赔申请书、门诊收据、门诊病历复印件

4.药费明细清单(与收据相连,请勿撕去)

注:意外医疗、住院医疗、女性生育、意外伤残、重疾、意外身故, 申请书列于首页,用订书针固定即可。

  

住院医疗理赔需要的材料

1.医疗费收据

2.医疗费结算明细

3.身份证正反面

4.病历

5.出院小结

6.意外事故证明(A4纸)

注:除医药费收据外均可为复印件

  

就诊医院的规定

1.138家指定医院,以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医院:三级医保定点公立医院(含专科医院)、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儿童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以及二级医保定点公立综合性医院内就诊治疗。但不包括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病房、挂床住院、外宾病区、特诊(需)病区、特诊(需)病房和合资、独资病房(医院),也不包括上述二级医保定点公立综合性医院中的部队医院,武警医院、职工医院、康复医院、联合诊所、民办医院。

2.能出具电脑打印的有费用明细清单的收据;

3.需要使用社保卡的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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