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说明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23-09-29   浏览次数:10


       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需要本校主动公开《目录》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校申请获取。

       (一)受理部门

       本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部门:学校办公室(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8:00——16:00,周五8:00——15:0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东路188号

       邮编:201399

       联系电话:021-68020838

       传真:021-68020687

       电子邮箱:xinxigongkai@sicfl.edu.cn

       (二)受理程序

       1. 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信息,请填写并提交《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表》可至本信息公开网“依申请公开”栏目中下载,也可至学校办公室领取。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 申请方式

       (1)在线申请。本校已开通信息公开在线申请功能,请通过本站信息公开专栏中“依申请公开”进入“在线申请”。

       (2)现场申请。申请人至学校办公室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获取学校信息。

       (3)书面申请。申请人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后,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申请的,应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办公室信息公开专用邮箱xinxigongkai@sicfl.edu.cn

       (5)特别程序。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社会团体还需持该团体委托代表联系函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注: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服务业务。

     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个人信息的,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3. 申请处理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不予公开信息范围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涉及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学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3)不属于本校职责范围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说明理由;

       (5)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6)申请内容不明确、填写不完整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7)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同一高等学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本校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8)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进行分别申请。
  (9)本校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其他答复。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号

电话:021-68020621

传真:021-68020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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