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认定的决定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16-09-06   浏览次数:121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认定的决定

  

根据上海市高职高专及新建本科评审委员会关于初级职务聘任办法,经学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认定王惠惠、孙辉、徐菁菁、王列汇、王欢、郑芳、夏会丽、罗玲萍、韩文妍、包晨、付童、崔耘、王立进、金子旸、钟松影、马文婷、苗婉如、李飞等具有助教任职资格。

汤丽佳具有研究实习员任职资格。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69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号

电话:021-68020621

传真:021-68020687

邮编:201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