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内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院办发布时间:2016-11-22浏览次数:277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开展学校内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称内部评聘实施办法》(沪工外院[2016]37号)的精神,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决定开展学校内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和相关部门自即日起,组织教职工申报学校内部专业技术职务。

二、各院系高级职务岗位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岗位总数的30%,中级职务岗位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岗位总数的50%,内部评聘工作以高级职务为主要对象,同时兼顾部分中级职务。

三、申报中级职务评聘的教师,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并填写《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表》。

申报高级职务评聘的教师,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并填写《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表》或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表-思政类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思政工作者专用,不适用于思政课教师)、《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申报人同时需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成果证书,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论文著作以及反映本人技术水平和能力的有效材料等;其中申报高级职称者,上述表格及材料一式五份,申报中级职称者,上述表格及材料一式三份,所有申请表、评议表均双面打印。(129日前)

四、申报内部专业职务者,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同时交纳评审费,申报中级职务者,需交纳600元,申报高级职务者,需交纳1500元。

五、评审时间及工作流程:

1)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学校的岗位设置和人员情况,对申报人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表现、专业技术能力等做出全面评价,并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能力进行评审,对于申报中级职务者,组织三名以校内为主的相关专家组进行评审,对申报高级职务者,组织五名以校外为主的相关专家进行评审。(1230日前)

2)未设置二级学院的系(部):系(部)评审小组,按照本部门岗位设置和人员情况专业技术职称结构组成的要求,对申报人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表现、专业技术能力等做出全面评价,报送学院评审。(1220日前)

3)学校学术委员审核二级学院的评审结果,对系部报送材料进行评审,对于晋升中级职称者,组织三名以校内为主的相关专家组进行评审,对晋升高级职称者,组织五名以校外为主的相关专家进行评审。(201716日前)

六、学校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公示一周。(2017115日前)

七、聘任根据学校学术委员会的审核和评审结果,学校办公会议决定聘任结果。(201721日前)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6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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