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工外院[2017]16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的决定

发布人:院办发布时间:2017-04-18浏览次数:723


沪工外院[2017]16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的决定

  

根据上海市高职高专及新建本科院校职称联合评审委员会2016年职称评审结果,经学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聘任张冬梅、和水英、仇宝华同志为副教授;

聘任王惠惠、徐菁菁、陈畅菲、孙 辉、孙競斐、崔 耘、郑 芳、吕冬梅、胡春丽、苗绿茵、王立进、苗婉茹、王 芳、王 欢、夏会丽、罗玲萍同志为讲师。

以上人员的聘期自20173月开始。

认定吴楠楠、王备呗、夏洋洋、孙 萌、李翔宇、孟 婕、汪骏良、房京坤、周 阳、过晓丹、鲍杨艺、苏冰洁、林 慧、孙 燕、蒋靖柯、王少丽、庄 芹、王 丽、冉 蓉、郑舒文、董 琰同志为助教;

认定葛春晖同志为研究实习员。

以上人员的任职时间自其具备任职资格时起算。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7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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