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教师住宿管理协议书
甲方: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国籍
护照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聘任乙方担任外籍教师,乙方如选择校内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在北校区专家楼3楼。住宿协议由甲方与南科公司签订。协议到期前如外籍教师选择校外居住,学院不发给协议期间的住房补贴。短期外籍教师的住宿协议视具体情况另定。
二、乙方居住在学校期间,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住校教师所必须遵守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与生活规章制度。
三、乙方须服从学校总务部门和办公室的生活安全管理。
四、甲方为乙方宿舍提供如下配置:
居室内:
卧室:床具1套(包括床1张,床头柜2个)。三门衣柜1套,写字桌1张,椅子1把,空调1台,床1张,床上用品(枕头1个、枕套2个、棉被1床、被罩2个、床单2个、薄窗帘1幅、厚窗帘1幅、毛巾被1条),电视柜1套,电视机1台。
厅内:方桌1张,椅子4把,电话机1部,饮水机1台,冰箱1台,空调1台。
厨房:微波炉、燃气灶1套。
浴室:盥洗盆、座便器、毛巾架、热水器。
其他:智能化电表、水表、有线电视接口、报警装置。
专家楼内:
接待室1间:配简单家具,供乙方接待来访客人与学生。
储藏室1间:供假期私人物品暂存。
保险箱1个:供乙方保管贵重物品。
五、乙方要爱护学校配备的生活设施,须妥善使用和保管所有设施和物品。住房合同到期时由物业管理人员清点验收,如有破损和毁坏应照价赔偿。为了便于财产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不准随意搬迁、更改、拆装、添置室内的各类生活设施。乙方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件(护照、专家证和居住证等)。房间内私人物品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本人负责。
六、乙方须保持房间的整洁,保证居住环境安静,不要引起过大的噪音影响他人起居。居室内卫生打扫、床上用品和衣物清洗等由乙方自行负责。水、电及燃气费用,衣物清洗费用,电话和上网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负责乙方居住环境安静,保证公寓外走廊的清洁,负责安排物业公司为乙方公寓房间的玻璃除尘(每两月一次)。
八、乙方须注意用电安全,不要乱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不要在房间内使用电炉以及其他电加热电器。人离开房间时,请关闭门窗,必须切断所有电器电源,以免发生火灾。
九、乙方须遵守专家楼的作息和会客制度。不得随意留宿未经同意的其它人员在校住宿。外出者请在周一至周五的23:00前和周六、周日的24:00前返回房间。接待来访客人应在会客室而不应在自己的房间。来访客人请主动出示证件给值班室人员并登记。
十、乙方仔细阅读以下服务设施及其他信息:
1.会客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购买水、电、洗衣等消费卡的地点在专家楼C
3.201电话卡和牙具、拖鞋、毛巾等生活日用品可在专家楼一楼超市购买。
4.乙方如需使用保险箱和储藏间,请与值班室联系。
5.乙方室内已经安装了和南汇警察分局联网的紧急报警按钮。当受到不法侵害或遇到紧急情况时,可按此紧急按钮,警方在5-10分钟内到达现场。也可拨打110 电话报警。同时向专家楼1楼值班室人员求助。火警电话:119
6.学校医务室位于中校区6号楼1楼60119室。乙方如有重大疾病请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或去南汇中心医院或川沙人民医院。请务必在当日迅速与系内外事主管取得联系。
7.银行和邮局:南汇科教园区内有邮局、银行和ATM(自助取款机)。普通信函,重量在
8.住宿(专家楼的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东路188号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北校区专家楼+房间号
邮编:201300
9.就餐:使用校园就餐卡在北校区的食堂和园区的第一、第二食堂均可用早、中、晚餐。就餐卡充值在各食堂一楼。乙方如有特殊饮食需求,请与甲方协商安排。
10.其他:如遇其他突发事件,请立即与专家楼1楼值班人员和系内外籍教师助理联络。
11.外籍教师饮食起居若有特殊要求,应视需要与学校总务后勤部门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
乙方认真清查了专家公寓内物品和设施,确认物品齐全、完好;乙方认真阅读了如上条款并同意遵守如上规定。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