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17-04-13   浏览次数:1024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深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不断提升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水平,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我校在发生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控制、处理并有效地采取果断措施,协助卫生部门查明原因,抢救病人,迅速控制中毒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应急小组
       1.
应急小组机构
长:朱南勤
副组长:张永生、沈
员:陆瑛、各系部、处室负责人

应急小组电话: 68020621(学院办公室)
       2.
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对食物中毒事件人员进行初步调查、了解情况,抢救中毒人员,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集与保全中毒病人呕吐物、排池物等,封存厨房及有关原料仓库,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协助卫生部门进行卫生调查。
二、紧急报告制度
       1.
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时,接到食物中毒报告的饮食从业人员应当立即向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报告,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必须在知道该事件起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中毒人数,病人的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
学校中毒应急处理小组应当掌握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情报告电话。
三、食物中毒初步调查及处理
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后,学校应当立即启动本预案。
       1.
发生食物中毒时,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中毒人员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2.
对病人采取紧急处理
①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②组织病人到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③采集病人标本(呕吐物、排泄物)等。
       3.
对可疑中毒食品、生产加工场所迅速采取控制处理措施。
①保护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②追回已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
③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
四、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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