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疗保障的工作流程及要求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17-04-18   浏览次数:283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大学生医疗保障的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受理部门:后勤资产综合管理办公室

受理地点:50310

卫生保健室电话:68025086王丹凤电话:13611687296

二、保障对象及医疗保障起止时间

根据“沪人社医(201145号、783号”文件的精神要求,凡属我院招收的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册高职学生,自办理入学手续,并取得我院学生处颁发的、并经注册的学生证之日起享受本市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因病等休学手续的,停学期间继续享受本市居民医疗保障待遇。

三、“医保”工作流程

(一)普通门急诊流程

  

  

     具体要求:

1、门诊未经学院卫生保健室开具转诊单的,不在药费报销范围;

2、 持有转诊单的、但不在定点医保医院就诊的,不在药费报销范围;

3、到民营医院就诊的,不在药费报销范围;

4、属于自杀、自残、斗殴、吸毒、酗酒、性病、交通事故,非计划生育或者医疗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学院不予报销;

5、报销医疗费用须在年度内办理完毕。

  

(二)住院与门诊大病医疗流程

  

友情告知:

1、大学生在外省市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返校后按医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的药费报销。

2、凡大病住院的学生除享受居保百分之五十以外,还可再享受“五大”保险公司为大学生投保的大病保险百分之二十五。

3、望每一位学生认真阅读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颁布的“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流程及具体要求”,了解操作流程和相关规定,若违反规定和流程,将丧失个人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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