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29号(关于成立创意设计学院和干部聘任的决定)

发布人:院办发布时间:2017-06-05浏览次数:177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关于成立创意设计学院和干部聘任的决定

  

各学院、系部、处(中心)图书馆:

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董事会批准,决定在原艺术设计系的基础上成立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创意设计学院。

聘请王正明同志担任创意设计学院院长;

聘请邹满升同志担任创意设计学院副院长,分管学院教学工作;

聘请刘向阳同志担任创意设计学院副院长,分管学院行政、学生工作。

原艺术设计系班子成员的职务同时免除。

以上决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聘请人员任期自20176-20198月,任期两年。

  

附: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创意设计学院公章印模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765

附件: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创意设计学院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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