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决定
根据《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沪财教〔2014〕37号)《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沪财教〔2014〕40号)《上海市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沪财教〔2014〕3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46号)以及《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关于2016-2017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说明》,经院系评选、推荐、公示,校学生奖励评选委员会审核,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英语语言文化学院英语1601班李源涛等4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英语语言文化学院英语1512班王晓倩等6名同学获得上海市奖学金;英语语言文化学院应用英语1501班龙玲玲等264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校决定,对以上获得奖学金的同学予以表彰,并按规定颁发证书和奖金以资鼓励。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学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更大的成绩。希望其他同学以他们为榜样,奋发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实践,积极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努力成长成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附件: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名单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