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78号(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决定)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17-11-30   浏览次数:177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决定

  

根据《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沪财教〔201437号)《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沪财教〔201440号)《上海市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沪财教〔20143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46号)以及《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关于2016-2017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说明》,经院系评选、推荐、公示,校学生奖励评选委员会审核,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英语语言文化学院英语1601班李源涛等4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英语语言文化学院英语1512班王晓倩等6名同学获得上海市奖学金;英语语言文化学院应用英语1501班龙玲玲等264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校决定,对以上获得奖学金的同学予以表彰,并按规定颁发证书和奖金以资鼓励。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学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更大的成绩。希望其他同学以他们为榜样,奋发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实践,积极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努力成长成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附件: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名单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7年11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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