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工外院[2017]8号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的决定 根据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称内部评聘实施办法》(沪工外院[2016]37号)的规定,经个人申报、院系推荐评审,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学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张冬梅、卜兆、邹满升、顾君、张晶晶、杨萍为副教授;聘任胡缨、王磊、李莹为讲师;聘任陈萍、丁仁娟为馆员。以上人员职务自2017年3月1日起,聘期三年。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