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工外院〔2017〕8号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的决定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17-03-01   浏览次数:121



沪工外院[2017]8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的决定

  

  

根据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称内部评聘实施办法》(沪工外院[2016]37号)的规定,经个人申报、院系推荐评审,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学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聘任张冬梅、卜兆、邹满升、顾君、张晶晶、杨萍为副教授;

聘任胡缨、王磊、李莹为讲师;

聘任陈萍、丁仁娟为馆员。

以上人员职务自201731日起,聘期三年。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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