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实施说明

发布人:院办发布时间:2019-04-27浏览次数:386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19号)规定,结合学校《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现将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计划实施做如下说明:

一、申请对象:

16级、17级和18级在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助学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设特别困难、特殊困难、一般困难三档。

2019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兑现分类如下:


Ⅰ

时间

2018年秋(已兑现)

2019年春

类型

特别困难

特别困难

一般困难

金额

2000元

1500元

1000元



Ⅱ

时间

2018年秋(已兑现)

2019年春

类型

特殊困难

特殊困难

一般困难

金额

2000元

1500元

1000元



Ⅲ

时间

2018年秋(已兑现)

2019年春

类型

一般困难

一般困难

金额

1000元

1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热爱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7、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四、具体要求

1、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基数,原则上是依据2018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及资助额的基础上,按时按需落实资助政策,原则上不做增补。

2、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工作必须进行动态管理,审视情况作适度调整。2018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中,现已休学、退学以及旷课频发和严重违纪者,不得再次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

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一学年一认定,故2018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已提供“困难认定表”的,此次申请时无变动的,可省略此表。

4、受助学生需填写《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五、操作程序

    我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申请和评审程序如下: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认定。

2、二级学院资助工作认定小组进行审定,初审名单需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3、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填写《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学生情况汇总表》,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4、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5、上报学校领导,讨论研究确定获得资助的学生名单,并报告市教委。


六、材料提交

1、附件1《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人一表。

2、附件2《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huanghh@sicfl.edu.cn。

3、材料提交时间:2019年5月15日(周三)。



七、额度分配

系别

人数

金额(元)

系别

人数

金额(元)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251

379000

商学院

208

307000

欧洲语言文化学院

200

295000

创意设计学院

93

141500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167

255000

智能制造与工程学院

102

156000

新媒体与文法学院

112

166000




合计:1133人,1699500元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学生处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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