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人〔2007〕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高校申请设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评议组及开展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德〔2007〕21号)的文件精神,现将组织2019年本市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评议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自行参阅附件内容,于2019年12月29日前提交相关材料,人事处将统一送往相关专家进行评议。
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评议工作的通知.doc
人事处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