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沪学助[2020]63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三类奖学金实施做如下说明:
一、申请对象:
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应为18级(大三),19级(大二)在校、在籍的学生。
二、奖学金标准:
1、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 每人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人5000元
三、申请条件
1、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者;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7)具有自我解困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四、具体要求:
1、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必须是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优秀学生。
2、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
3、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必须是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4、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最多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一项。
5、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一项的学生,可以参评学校奖学金,但只发荣誉证书,不另兑现物质奖励,院系将这一部分奖金投放到符合条件的其他学生身上。
6、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各院系拟推荐学生名单确定后,,上报学生处;学生处统一组织国家奖学金与上海市奖学金差额答辩,答辩后根据综合情况,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奖励委员会。
五、操作程序
1、三大奖项均要求学生本人在线填写审批表,辅导员在线填写推荐意见,院系及学校在线审批、上报。
2、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
“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200字”由学生本人填写。申请理由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并且必须以“特此申请***奖学金”结尾。必须手写签名。其中,“成绩排名”指专业成绩的名次,“综合考评排名”指专业成绩+德育成绩的名次,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
学习情况以及“推荐意见100字”栏由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填写。必须以“推荐其申请***奖学金”结尾,必须手写签名。
“院(系)意见”栏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 同意推荐”等字样,必须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作出评价,“同意推荐其申请***奖学金”结尾,以“手写签名,同时须加盖院系公章。
时间要求:
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学生与二级学院必须在10月15日前网上完成填写申报,励志奖学金必须在10月1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申请时间统一按以下时间填写:
学生申请时间:2020年10月7日
辅导员审核时间:2020年10月8日
二级学院审核时间:2020年10月9日
学校审核时间:2020年10月16日
六、额度分配:
院系 | 总人数 | 国家励志奖 | ||
英语语言 文化学院 | 1415 | 2 | 1 | 104 |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 977 | 2 | 1 | 73 |
欧洲语言 文化学院 | 1090 | 2 | 0 | 82 |
新媒体与文法学院 | 825 | 2 | 0 | 68 |
商学院 | 1010 | 1 | 2 | 74 |
创意设计 学院 | 445 | 1 | 0 | 33 |
智能制造与信息工程学院 | 571 | 1 | 1 | 42 |
基础教学部 | 62 | 0 | 0 | 4 |
总计 | 6395 | 480 |
七、说明
国家奖学金与上海市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已经提前开展并根据工作安排组织了答辩,答辩成绩单独发送给各学院。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