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实施说明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20-06-23   浏览次数:488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6号)规定,结合学校《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现将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计划实施做如下说明:

一、申请对象:

17级、18级和19级在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助学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设特别困难、特殊困难、一般困难三档。

2020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兑现分类如下:


时间

2020年春季

类型

特别困难

特殊困难

一般困难

金额

1900

1900

1400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热爱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7、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四、具体要求

1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基数,依据2019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及资助额的基础上,按时按需落实资助政策,原则上不做增补

2、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工作必须进行动态管理,审视情况作适度调整。2019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中,现已休学、退学以及旷课频发和严重违纪者,不得再次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

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一学年一认定,2019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已提供“困难认定表”的,此次申请时无变动的,可省略此表。

4受助学生需填写《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由于受疫情影响,学生不能正常到校填写申请表。故本次申请表可采取电子版填写后,由各辅导员收齐,待学校开学后,打印后签字盖章。


五、操作程序

    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申请和评审程序如下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认定。

2、二级学院资助工作认定小组进行审定,初审名单需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3、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填写《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学生情况汇总表》,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4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5、上报学校领导,讨论研究确定获得资助的学生名单,报告市教委。


六、材料提交

1、附件1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人一表。

2、附件2《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huanghh@sicfl.edu.cn



七、额度分配

系别

人数

金额(元)

系别

人数

金额(元)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336

554400

商学院

200

330000

欧洲语言文化学院

278

458700

创意设计学院

80

132000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236

389400

智能制造与工程学院

102

168300

新媒体与文法学院

168

277200

基础教学部

10

16500

合计:1410*1650/=2326500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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