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立德树人的理念,大力实施素质拓展计划,提升广大在校生的综合素质,鼓励有特长的同学充分施展才华,学校积极支持学生参加校外各级各类竞赛活动。学校特分别设置“校长奖学金”和“活力校园奖”来表彰在校外竞赛活动中取得各类奖项的学生,以此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展现学生的学习成效,积极争取荣誉为校争光。
一、校长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及范围
1、适用于以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名义外出参加各级各类与本专业相关的技能性、专业性的校外竞赛活动中取得成绩和荣誉的学生奖励。
2、所对应的比赛为国家级、省市级主办的各类校外专业技能竞赛。竞赛的级别以获奖证书的落款盖章为依据。
(1)国家级
国家一级竞赛:国家教育、行业主管部(委)等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全国比赛;
国家二级竞赛:国家级行业协会、教育部行业指导委员会、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全国比赛。
省市级
省市级一级竞赛:省、市政府各厅局(委)等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全市比赛;知名企业(院校)冠名举办的技能竞赛;
省市级二级竞赛:各区、市级行业协会、市级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竞赛;省际比武竞赛、区域间的竞赛。
(二)奖励细则
学校对于参加各级校外专业技能竞赛获奖的学生,进行发文表彰,同时给予对应所获奖项的级别和名次的奖励。具体奖励金额如下:
级别 | 名次 | 奖励金额(元) | |
国家级 | 一级 | 一等奖 | 3000 |
二等奖 | 2000 | ||
三等奖 | 1500 | ||
二级 | 一等奖 | 1500 | |
二等奖 | 1000 | ||
三等奖 | 500 | ||
省市级 | 一级 | 一等奖 | 500 |
二等奖 | 400 | ||
三等奖 | 300 | ||
二级 | 一等奖 | 400 | |
二等奖 | 300 | ||
三等奖 | 200 |
本条例对学生获得国家级、省市级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给予奖励。若比赛中设有特等奖,则该项比赛的奖励等级依次下降一级,三等奖不列入奖励范围。
对于学生团体获奖项目奖励,如团体人数在3—5人,奖励金额按个人奖项相应级别奖金额度的3倍发放;如团体人数在5人以上,奖励金额按个人奖项相应级别奖金额度的5倍发放。
4、同一项目同时获得不同级别的荣誉,按照最高级别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5、学校根据其他规定或决定已给予奖励的,一般不再根据本条例重复奖励。
6、在国内外比赛中,获得重大影响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奖励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二、校园活力奖
(一)奖励对象及范围
1、适用于以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名义外出参加各级各类群众性、普及性、文化性的校外竞赛活动中取得成绩和荣誉的学生奖励。
凡在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及其他等大学生竞赛中取得本办法所规定成绩或荣誉的学生,均按照本办法给予奖励。
(二)奖励细则
1、学校对于参加各级校外竞赛获奖的学生,进行发文表彰,同时给予对应所获奖项的级别和名次的奖励。具体奖励金额如下:
级别 | 名次 | 奖励金额(元) |
省市级 | 一等奖 | 500 |
二等奖 | 400 | |
三等奖 | 300 |
2、对于学生团体获奖项目奖励,如团体人数在3—5人,奖励金额按个人奖项相应级别奖金额度的3倍发放;如团体人数在5人以上,奖励金额按个人奖项相应级别奖金额度的5倍发放。
3、同一项目同时获得不同级别的荣誉,按照最高级别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4、学校根据其他规定或决定已给予奖励的,一般不再根据本条例重复奖励。
5、获得重大影响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奖励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三、评定程序
1、申报
(1)时间:随时申报
(2)程序:由获奖集体或个人填写《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参加校外竞赛获奖奖励申报表》,由竞赛组织方认定、学生所在院系负责人审核后,同相关获奖证明原件一起交学生处。
2、审定
由学生处、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等级,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
学校对奖励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学校发文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3、学校每年5月份进行集中表彰和奖励发放。
四、本条例自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起执行
五、本条例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7年6月26日
附表: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校外竞赛获奖奖励申报表(个人)
(学校“校长奖学金”)
学生姓名 | 班级 | 学号 |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
辅导员 | 指导教师 | |||||
奖项名称 | ||||||
获奖时间 | 获奖等级 | |||||
主办单位 | 承办单位 | |||||
申报奖励等级 | 国家一级等奖 国家二级等奖 | 省市一级等奖 省市二级等奖 | ||||
竞赛组织院系意见 | 签 字: 公 章: | 学生所在 院系意见 | 签 字: 公 章: | |||
教务处 意见 | 签 字: 公 章: | |||||
学生处 意见 | 签 字: 公 章: | |||||
学校意见 | 签 字: 公 章: |
注:提供获奖证明原件,由学生处复印、备案后返还。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校外竞赛获奖奖励申报表(团体)
(学校“校长奖学金”)
团队名称 | |||
队长 | 联系方式 | ||
指导教师 | 联系方式 | ||
团队成员 | 辅导员 | ||
奖项名称 | |||
获奖时间 | 获奖等级 | ||
主办单位 | 承办单位 | ||
申报奖励等级 | 国家一级等奖 国家二级等奖 | 省市一级等奖 省市二级等奖 | |
竞赛组织院系意见 | 签 字: 公 章: | 学生所在 院系意见 | 签 字: 公 章: |
教务处 意见 | 签 字: 公 章: | ||
学生处 意见 | 签 字: 公 章: | ||
学校意见 | 签 字: 公 章: |
注:提供获奖证明原件,由学生处复印、备案后返还。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校外竞赛获奖奖励申报表(个人)
(“活力校园奖”)
学生姓名 | 班级 | 学号 |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
辅导员 | 指导教师 | |||||
奖项名称 | ||||||
获奖时间 | 获奖等级 | |||||
主办单位 | 承办单位 | |||||
申报等级 |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 |||||
竞赛组织院系意见 | 签 字: 公 章: | 学生所在 院系意见 | 签 字: 公 章: | |||
教务处 意见 | 签 字: 公 章: | |||||
学生处 意见 | 签 字: 公 章: | |||||
学校意见 | 签 字: 公 章: |
注:提供获奖证明原件,由学生处复印、备案后返还。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校外竞赛获奖奖励申报表(团体)
(“校园活力奖”)
团队名称 | |||
队长 | 联系方式 | ||
指导教师 | 联系方式 | ||
团队成员 | 辅导员 | ||
奖项名称 | |||
获奖时间 | 获奖等级 | ||
主办单位 | 承办单位 | ||
申报等级 |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 ||
竞赛组织院系意见 | 签 字: 公 章: | 学生所在 院系意见 | 签 字: 公 章: |
教务处 意见 | 签 字: 公 章: | ||
学生处 意见 | 签 字: 公 章: | ||
学校意见 | 签 字: 公 章: |
注:提供获奖证明原件,由学生处复印、备案后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