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餐饮场所工作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20-07-31   浏览次数:165


第一,人员管理

    1)餐饮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一旦发现体温超过 37.3℃(含37.3℃或具有流行病学史人员,不得允许进入餐饮场所,并建议其立即前往定点医院就诊同时拨打医务室负责人电话:13166228240,并报餐饮主管。

    2)上岗时穿清洁统一的工作服。必须戴口罩上岗,口罩连续使用4小时或口罩受污染、潮湿后应予以更换。

3废弃的口罩须按规定从内向外反转对折后,用橡皮筋扎紧后放入密封塑料袋中扔入干垃圾箱中。

    4)随时保持手部卫生,避免用手接触眼鼻口,打喷嚏或咳嗽时,应用纸巾捂住口鼻,若无纸巾可用肘部遮住口鼻,禁止随地吐痰。

第二,餐饮场所管理

1员工在搬运货物或商品上架下架、完成清洁等任务后须用抑菌洗手液或肥皂清洗双手。

2在出售时应戴好一次性手套,避免交叉感染。

3每天三次(营业前、中午高峰过后、晚高峰过后)用 84 消毒液做地面消毒(按使用说明书稀释,常规 1:200)。

4接触食品的工器具每天用 75%乙醇消毒液或 84 消毒液消毒清洗(按使用说明书稀释,常规 1:100)。

5店内每天三次进行通风处理,每次不低于30 分钟,和地面消毒工作交替进行。面积低于 50 平米的小型服务网点在晚上营业结束后可采用悬挂式紫外线消毒灯进行空气消毒(无人情况下)。

6每天二次做好场所的栏杆、门把手、按钮、货架等各类搬运设备、托盘、垫板的消毒。

7校内送货车辆、电脑、鼠标、购物篮、各类收银设备的消毒工作(使用 75%乙醇消毒液直接喷雾或使用 84 消毒液按使用说明书稀释常规 1:100)。

第三,原材料管理

1严控食品原材料采购,暂停活禽的采购。食材一律通过高后配送采购。

2各门店、食堂的当日进货量必须严格参照每日菜单上的用量,继续严格执行冰箱内的食物原料不超过 24 小时,严格按规定分盒加保鲜膜,贴标签。全部专人专项负责。

3各门店、超市、食堂经理负责对送货人员和来访人员进行测温并询问健康状况。所有送货人员须经备案固定,必须着其所在公司的工作装,如有特殊原因临时更换送货人员的,必须报餐饮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批备案。

第四,菜品制作

1所有菜品必须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 7 5 ℃ 以 上 。

2所有出售食物必须按规定及时留样,专人负责。

第五,就餐管理

1食堂设定一个进口和一个出口,进出口分开管理。

2专人负责在食堂入口处检查口罩的佩戴情况,并同时提醒就餐者先洗手。

3就餐区和打包区分隔,就餐区实行一人一桌同向就餐,就餐时不交谈,就餐完毕后应立即离开餐厅。就餐区饱和时,关闭就餐区通道。

4)食堂以套餐形式供应餐食,每天二种套餐选择方便食堂备菜。鼓励师生打包带回寝室或办公室用餐,避免人员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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