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专业建设成果培育与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21-09-02   浏览次数:186


各院系(部):

        根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以及上海市教委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为继续落实学校“做强、做特、做优”的办学要求,进一步推进学校专业内涵建设,提升学校专业建设标志性成果的数量和质量,结合《专业建设成果培育与建设工作方案》(沪工外院〔2019〕55号),学校制定了《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专业建设成果培育与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请各单位遵照该管理办法,对今年六月立项的一流专业建设方案、七月立项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方案、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和教学成果建设方案等进行一次对照检查,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科学规划方法路径,合理确定时间节点,明确建设成果预期,优化建设方案。学校鼓励各单位根据该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申报各类新项目,并在12月中旬再次明确各个立项,正式启动新一轮为期三年的专业建设成果培育与建设。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一流专业建设作为学校深化教育改革,落实发展战略,服务社会急需的重大任务来抓,不断推进,一抓到底,争取在三年时间内建成一批一流专业,一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一批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一批优秀教学成果。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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