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决定的公示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21-05-26   浏览次数:17

根据上海市教委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经人事处审核认定,并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聘任舒芳、王李喆、兰启慧、陈莹、张雨、倪丽娜、郑雪薇、王青青、孟晶为助教;

聘任贾宝华、潘东菁为研究实习员;

以上人员的任职时间自其具备任职资格时起算。

特此公示。公示期自5月25日至5月28日。

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请联系人事处乔老师,联系电话68020597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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