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沪学事[2021]42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三类奖学金实施做如下说明:
一、申请对象:
大二、大三年级在校、在籍的学生。
二、奖学金标准:
1、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 每人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人5000元
三、申请条件
1、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者;
(6)上一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7)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8)生活节俭,具有自我解困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四、具体要求:
1、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必须是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优秀学生。“特别突出”的首要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0%(含10%),且在读期间所有课程无不通过记录。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必须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0%(含10%)。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上一学年所有修读课程无不通过记录(含选修课)。
3、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最多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一项。
4、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一项的学生,可以参评学校奖学金,但只发荣誉证书,不另兑现奖金奖励,学校将这一部分奖金投放到符合条件的其他学生身上。
五、操作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三大奖项均要求学生本人在线填写审批表(申请表),辅导员在线填写推荐意见,院部及学校在线审批、上报。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评审。各院部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后,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于9月15日前上报学生处;学生处于9月17日统一组织国家奖学金与上海市奖学金答辩评审会进行差额评审。答辩后根据综合情况确定推荐名单,并根据额度分配进行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的调剂。
3、申报材料审核。分二级学院(部)初审、交叉评审、学校复审。材料审核结束,将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学生名单上报学校学生奖励(资助)领导小组集体评审,评审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委。
六、注意事项:
1、审批表(申请表)由学生本人线上填写。申请理由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并且必须以“特此申请***奖学金”结尾。必须手写签名。其中,“成绩排名”指专业成绩的名次,“综合考评排名”指专业成绩+德育成绩的名次,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
2、学习情况以及“推荐意见100字”栏由申请学生的辅导员填写。必须以“推荐其申请***奖学金”结尾,必须手写签名。
3、“院(系)意见”栏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 同意推荐”等字样,必须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作出评价,“同意推荐其申请***奖学金”结尾,以“手写签名,同时须加盖院部公章。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