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在上海市住院(公办医院)就医,包括寒暑假期间,必须到学校开具“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住院结算凭证”,在出院付款前把此结算凭证给收款员,此次住院相关报销费用就通过此结算凭证报销掉。
如未开具结算凭证,一切费用将自费,不能参与报销。
开具结算凭证所需材料:
1、医院开具的入院通知书
2、学生证有照片一面复印件(学生证遗失请开具在读证明,在读证明上盖院系和学生处的章)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大学生住院结算凭证开具地点:学校5号楼三楼50310室
学校开具大学生住院结算凭证联系人(寒暑假期间照常联系办理):
张老师:18918928616,68025086;宋老师:17317466780,68025971。
后勤保卫处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