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
聘任张磊同志担任新媒体与文法学院院长;
免去陈小明同志新媒体与文法学院院长职务;
聘任杨晓玉同志担任教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免去张磊同志教务务处处长职务。
以上决定自2022年2月1日起执行。
学校人事处
2022年1月6日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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