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干部任免的决定(张磊、杨晓玉)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22-01-06   浏览次数:10

根据学校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

  聘任张磊同志担任新媒体与文法学院院长;

免去陈小明同志新媒体与文法学院院长职务;

聘任杨晓玉同志担任教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免去张磊同志教务务处处长职务。

以上决定自2022年2月1日起执行。


学校人事处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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