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及时缴纳学费,安心学习生活,学生处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全校三个年级在籍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事宜。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提供纸质材料
按照农业银行要求,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同学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学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1份
大一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大二、大三必须提供有效学生证复印件1份(要求照片、个人信息全页和盖注册章一页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3、户口簿复印件(从户口簿首页一直复印到申请贷款学生姓名的一页,根据页码每页都要复印,中间页不可省略);
4、 农业银行卡复印件(需是借款学生本人身份证在上海市办理的农行硬卡,须反面签好姓名,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登录上海市市属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认定系统(具体流程待学校通知),如实在线填写家庭经济情况后,附上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五类学生需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材料),方才有效。交到学校学生处办公室,由校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调查表字迹不能更改、擦拭。
6、监护人同意被监护人申请贷款证明书
7、借款申请人声明书
二、进行网上申请
在提供纸质材料的同时,须登录上海学生资助网,进行网上在线申请。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学生登录:http://61.152.117.90//infomssh/login_online.jsp
首次登录的学生,请选择初次使用,完善资料后请点击保存并登录。
2.学生登录资助在线申请系统后,在【校园地贷款管理】-【在线申请】菜单页面,填写申请贷款的信息,并保存提交,等待学校和银行审核。(所填内容必须与纸质证明材料信息一致。)
3.学生填写好申请信息之后,在【校园地贷款管理】菜单页面,可以查看贷款申请进度。
4.学生填写好申请信息之后,在【校园地贷款管理】菜单页面,可以查看合同信息。
5.学生填写好申请信息之后,在【校园地贷款管理】菜单页面,可以查看放款情况。
6.学生填写好申请信息之后,在【校园地贷款管理】菜单页面,可以完善毕业信息。
7.学生填写好申请信息之后,在【校园地贷款管理】菜单页面,可以修改应届毕业生还款计划确认。
三、申请时间:每年9月开始——10月中旬。
四、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五、国家助学贷款期限:
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为5年。
助学贷款期限从学制加 15 年、最长不超22 年。
借款学生毕业或者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和经办机构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六、学生贷款后须知:
1、学生还款本金的时间:
(1)学生毕业后,1-5年内开始偿还本金;
(2)参加团市委支援西部服务计划的,服务期满后, 1-5年内开始偿还本金;
(3)中途退学的借款学生,自办理有关退学手续后,下月起1-5年内开始偿还本金;
2.就读期间以下情况学生可享受财政全额贴息:
(1)在校生;
(2)专升本、插班生、升研、转学、因病休学的(在校期间)学生;
(3)参加团市委支援西部服务计划的(服务期间)学生;
3.以下情况学生不享受贴息:
(1)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毕业时间为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
(2)按学籍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起;
(3)参加团市委支援西部服务计划的,服务期满后;
(4)提前还款的,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起;
4、学生还款手续的办理:
(1)贷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贷款学生获得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资格后、贷款学生获得到上海农村基层单位就业资格后,由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协助学生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
(2)贷款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应当要求学生签订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5、提前还款手续的办理:
(1)贷款学生本人或代办亲属带上贷款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上海农业银行南汇支行(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01号4楼个贷中心)办理提前还贷手续。银行联系电话:021-68037455、021-20970131
七、贷款学生毕业确认:
(1)贷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须签署毕业确认书以及诚信教育,具体由学生处老师通知签订日。
(2)分期还款期间每月20日前需还入卡中本金和利息,超过指定日期还款,属违约现象需支付违约金。
(3)每年的1月和2月须及时关注国家利率调整,利率升高利息随之增加。
(4)如超过一定时间未还款农行有权起诉,并将其加入信用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