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安全与维稳应急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的稳定,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校舍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活动安全、网络安全、心理安全等方面的事故及师生集体上访、游行示威、静坐、罢教罢课等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涉稳事件。
二、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校园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维护校园稳定的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各种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对工作,确保学院及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三、工作原则
稳定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前提和保障,稳定是压倒一切工作的前提,维稳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条件。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以赴,确保稳定”的原则,按照领导机构的部署,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努力做好学院安全防范和维护校园稳定的各项工作。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中,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把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下,把矛盾化解在未激化之时。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处理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机构、人员、物资三落实,并积极争取各职能部门的支持,确保对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危害。
四、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为确保临阵不乱,快速果断地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成立“学院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两个工作小组,负责对学校安全事故与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
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姚秀平
副组长:段仁启
成员:张永生、陈瑜、杨燕玲及各系学管副主任
职责:(1)领导、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和涉稳事件的疏导处理工作;(2)负责重大事项的应急决策;(3)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安全事故及影响重大的涉稳事件时,接受上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按照相应的预案组织应急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工作情况;(4)组织落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2、应急处理指挥办公室
主任:姚秀平
副主任:段仁启、张永生
成员:陈瑜、杨燕玲及各系学管副主任
(1)负责校园安全及维稳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落实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任务;(2)负责与公安、治安、执法、卫生、交通等职能部门的联络。(3)负责正面对外宣传,做好突发事件材料的整理与上报工作。
3、现场处置工作组
组长:张永生
副组长:陈瑜、韩松
成员:曹鑫海、申洪波、周燕、毕盛楠、刘向阳、王芳、张冬梅、唐池珍、朱云
职责:(1)小组人员要随时待命,服从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的各项指挥部署。(2)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制定解决方案;(3)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防范措施;(4)统一组织施救队伍开展具体工作。
4、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长:张永生
副组长:韩松、王丹凤
成员:沈产模、李金宝、李林芳、陆瑛、丁川平、刘刚
职责:(1)统一指挥后勤保障队伍;(2)筹措调集应急工作所需的物资和资金;(3)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五、应急处置反应
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后,应急处理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
1、应急处理指挥办公室值班制度。
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实行电话值班制度,必须保持24时开机。
2、建立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零报告”制度。
各值班小组负责人负责在每天下午6:00前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学校的安全或维稳情况。如遇突发事件或察觉将有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要发生,必须第一时间报到上级有关部门。
3、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的信息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处置和防控措施,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应急处理步骤
(一)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应急准备与预防
(1)加强学生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2)全面开展学院安全检查和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重点做好消防、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学院从业人员资格、内部管理制度的检查,认真、细致地排查安全隐患,做到检查彻底,不留死角。
(3)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启动预案
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院负责人,学院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报告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了解查实,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涉稳事件的处理方案
(1)报告制度实行院长负责制。
(2)学院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5-10分钟)向院长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组织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学院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报学院突发事件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院长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教育部门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二)涉稳事件报告及处理程序
1、应急准备与预防
(1)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根据上级关于做好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工作的文件通知精神,在每次党中央、国务院重大会议召开期间,对教师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排查工作,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发现和就地消除不稳定因素。
(2)要在师生中广泛开展师德和思德教育,让广大师生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高度警惕并自觉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一些不法分子及其分裂破坏活动渗入校园进行捣乱破坏,打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3)要实施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提高服务意识,关爱师生,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4)加强网络管理和监控工作,预防有人利用网络散布反动言论,利用网络腐蚀师生的思想,甚至煽动师生参与一些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活动。
(5)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可能引发涉稳事件的风险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教育局,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启动预案
涉稳事件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院负责人,学院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报告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应急处理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了解查实,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涉稳事件的处理方案
(1)如发生集体上访、游行示威、静坐、罢教罢课等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涉稳事件时,必须第一时间报到区教育局。
(2)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发生上述事件的信息后,立即进入指挥岗位,具体部署防范工作,总指挥要亲临指挥,现场处置工作组人员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防止事态的扩大和引发群体性事件。
(3)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要进一步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处于临战状态。要认真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应急处理小组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学院领导要坚守岗位,指挥调度,根据事态发展采取有效的措施,必要时,联合公安、综治等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同时向有关部门汇报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4)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不许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
七、善后工作
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处置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书面报告。在加强正面引导的同时利用事故(件)的经验教训对师生进行教育,迅速恢复学院的正常教学秩序。认真检查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
八、建立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处理完毕后,学院要形成书面报告,报送上级教育部门。
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隐瞒、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的;
2、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3、不服从应急指挥部指挥的;
4、在处理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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