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职业教育相关文件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上海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沪教委人〔2023〕5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沪工外院〔2024〕5号《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现全面启动我校 “双师型”教师认定信息登记及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2024年“双师”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2024年2月26日-3月11日,教师个人完成系统申报,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材料的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二份,佐证材料一份),材料经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审核后统一在3月11日12:00前交人力资源部;
(2)2024年3月12日-3月18日,人力资源部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检查,如有错漏通知申请人修改补缺。
(3)4月1日前学校组织开展校内“双师型”教师审核认定,并对结果公示。
二、“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工作参照沪教委人〔2023〕52号和沪工外院〔2024〕5号文件精神,基于办学定位和发展需要,定期对“双师”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与完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沪工外院【2024】5号文(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pdf
附件2:沪教委人〔2023〕52号_上海市教委“双师型“教师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人力资源部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