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管理办法(学生处)

发布人:院办发布时间:2023-09-05浏览次数:11

 

1.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需签订《顶岗实习承诺书》,具有事业心、责任心以及吃苦耐劳的精神,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尊重实习单位或企业的文化,维护学校的声誉。

2. 顶岗实习之前认真填写《顶岗实习申请表(学分转移)》,原则上学生应该在学校的校企合作单位顶岗实习,若学生或家长推荐更有利于专业或学生锻炼的岗位,经二级学院、招生就业处审核通过后,也可申请顶岗实习。

3. 不得擅离或调换实习单位。个别同学确因特殊情况,中途调换实习单位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学生退出校企合作单位实习申请表》,经辅导员批准,报学院审批备案,待批准后,方可向实习单位申请离职,未经批准擅离、调换单位者,顶岗实习成绩记作不合格考核。

4. 若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出现重大事故或者严重毁坏学校的声誉和形象,被用人单位退回学校,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分。

5. 一旦签订顶岗实习协议,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考勤制度,考勤与顶岗实习考核成绩管理挂钩;如果在实习期间,由于违反单位的管理规定或因品德表现等原因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则视为实习成绩不合格。

6. 服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安排,做好各项工作,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成绩方可记作合格,给与相应的学分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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