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历来是学校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我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现将2017年一年来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教育部41号令出台后,我校高度重视贯彻实施工作,将其作为彰显学生主体地位、服务学生终身发展、推进学校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我院及时学习宣传41号令精神,认真做好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的制订、修订和备案工作,于6月份修订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并在教委备案;明确学生奖励与惩罚制度;出台学生奖励相关文件《校长奖学金》。
此外,学校坚持把41号令及相关制度的宣传教育放在秋季开学初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上,在新生入学教育中,安排了学籍学历管理的宣讲,采用专题讲座等方式宣传有关规定,帮助学生了解各项制度。
二、依规操作,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我校在2017-2018学年的新生录取工作中共录取新生3202人,报到入学2732人,保留入学资格19人(18人服兵役,1人生病),放弃入学资格451人。
自9月25日至9月29日开展全院17级新生学籍复查工作,并以班级为单位制表,形成书面材料,由系部负责人、学生本人签字,以作备案。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每年做好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主要为学生登录学信网自查学籍信息和学校复查。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由学生处、招生处、教务处共同协作完成新生复查工作,学生处负责安排各二级学院、系学生管理队伍落实新生个人信息复查,包括新生本人与身份证、电子照片对比,个人身份证信息核查等工作;教务处负责新生报到人数的清查与电子学籍注册;招生处负责对复查有疑义的学生进行审核。
我校17级新生中有6名学生于高考之后被录取之前更改了姓名,教务处高度重视,会同招生处、学生处对比此6名学生的录取照片与本人形象,确认无误。
以上为我校2017年学籍管理工作的小结,特此汇报。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