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行政职员专技岗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19-10-17   浏览次数:555


为调动学校行政人员的积极性,鼓励行政人员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行政职员专技岗进行择优聘任,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 在学校行政部门、教学辅助部门设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原则为“分期实施、限额评聘骨干优先”。其中高级职称职务岗位占总数的10%,中级职称职务岗位占总数的20%,聘任人员需要取得与其岗位相关的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称后,方可申报。

  2. 在行政人员、教学辅助人员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中,除任职年限、学历、学位等因素外,还要综合考虑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岗位重要性、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

  3. 行政职员专技岗聘任工作采取个人申报、院系(部门)推荐、学校人事处审核资格、学术委员会认定、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聘任的方式进行。个人填写申请表,所在部门根据申请人的工作能力、态度和业绩,提出聘任申请,学校综合考虑部门、岗位与总量等因素,决定聘任人员。2019年度专技岗聘任人数总量在行政人员总数的20%左右。

  4. 申报表(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签章版)请于2019年10月23日前交学校人事处姚老师,具体申报表可见附件一。



    (附件一)行政专技岗聘任申请表2019.docx



                                   人事处

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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