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18-03-25   浏览次数:1320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845日至201847日(周四至周六)共3天。48日(周日)正常上班下班时间为1510

二、调课安排:44日(周三)按照课表上课至16点,16点以后课程由任课教师于假期后安排补课;48日(周日)补46日(周五)课程。

三、返校安排:学生和辅导员于47日(周六)晚八点前返校。

四、请各院系加强学生出行安全和法制教育;各部门44日离校前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假日安全保卫工作。

五、放假期间值班按本学期行政值班表执行。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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